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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定义 |
凡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年检验照等对外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分工的原则集中到县局或各工商所统一设置的办事大厅统一受理。 |
主要
内容 |
工商局窗口:
1、内资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预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登记;
2、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登记。
工商所窗口:
1、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2、个人独资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登记;
3、年检验照。 |
工作
要求 |
1、凡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登记、年检验照的事项,全部集中在发展服务中心的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注册大厅办理,由相应的窗口工作人员咨询、解答、初审。
2、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并依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办理。
3、对简易类登记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办结。
4、对应由核准员核准的,由具体负责受理的工作人员转报相关的核准员审核,并按规定的时限,由窗口负责受理的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
责任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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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咨询 |
核准员 |
部门负责人 |
分管局长 |
| 窗口全体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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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华贻
孙庆潮 |
孙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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